李宬 @qing70 ?

1 星期, 5 天 之前有新动态
  • 李宬 撰写了一篇新博客日志:四月的情人   1 星期, 5 天 之前 · 查看

    四月最残忍,从死了的 土地滋生丁香,混杂着 回忆和欲望,让春雨 挑动着呆钝的根。           -荒原《死者的葬仪》T.S.艾略特      漂浮中的旋转,无声音,无重力。说不出名称的物体正向我展示着它侧面的每一个细节,如同一个曼妙柔软的女人在我的面前妩媚的轻舞。而这说不出名称的物体不仅仅像女人,还像生活。我时而被它吸引,时而又想逃避它。   梦和现实早已混在一处,这已不是什么动人的秘密。我沉睡,就回到现实,回到黑白的现实,我醒来,才踏入梦境,踏入彩色的梦境。   零上五度,乍暖还寒,春风冷漠而富于力量。我此时正站在师范大学体育场的水泥台阶上,身后的这栋白色家属楼是我某个女友的家。这是最高的台阶,距她家的阳台最近。我已失去脂肪的干瘦身体阻挡着春风唤醒绿色的旅程。她报复我,把我吹得摇晃。这也不能全怪她,耳中的音乐也让我走了神,其实,这种软绵绵的音乐并不值得我这样。   围栏内的人工滑冰场的冰层已经化开,湿漉,透出泥土的黑色。围栏外的环形跑道的几块阴影处也是泥泞不堪,上面还留着一些又深又慌张的脚印。那些脚印告诉人们柔软泥土的危险和恼人,比任何的提示牌都要有用。      体育场看台的台阶上,冷清,只站着我一个人,我瘦弱,如同玛格丽特.杜拉斯《情人》中的写到的乌干达白人一样。我的安静和长久的张望,正引来窗口的敌意和操场跑道上女学生们的嬉笑。我距她们太远,只听得见她们稚嫩的笑声,却看不见她们年轻的脸。我设想那都是些美丽而年轻的脸,细腻透红,光泽动人。   烟雾被我徒劳的吞吐,没有味道。我怀疑香烟是假的,其实味觉的丧失是由于我嘴里的苦水。   公共汽车上,一个年轻的女孩坐在我的左边。她吃起一块蛋糕,并不知道自己满脸的狼狈。我递给她一张纸巾,她眼中有些不解,我比划着,指了指她粘着蛋糕渣的嘴角。她害羞起来,红了脸,低着头细细的擦,然后抬头从我的表情里找答案。我们闲聊,才知道她是师大计算机系的学生,刚刚大一,今天请了假要去医院看牙齿。我说我曾经的一个女友也是师大的学生,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依稀记得是在2004年。她理所当然的陷入迷惑,上下的打量我,像是在猜测我的年龄。轻松的谈话让时间过得飞快,汽车到站的时候,我和她留了电话,她赶去医院见医生,我则去找一个朋友吃午饭。实际上午饭时间已经过了,她已没有时间招待我,我在超市买了些水果和零食给她送了上去,就离开了,一个人去了师大后街的新疆饭馆吃拉面。   傍晚时分,春风卷着灰尘冰凉的扑向人群,我心里没有什么特别值得高兴的事,所以并不谅解此类恼人的天气,抽烟,散步,试着平稳正一点点阴霾下去的情绪。   在一棵还未吐绿的大榕树下,我又一次见到了她,她背着黑色的双肩包匆匆忙忙的跑向我,抱歉的向我微笑,她身后的楼房正是刘冰曾经练习舞蹈的教室。   她说,一个小时后她还要去练习钢琴,我们就在她学校附近的一家餐厅吃了简单的晚餐,我要了啤酒,她点了冰激凌和薯条。我不记得我和她聊过些什么,只记得自己被春风吹得如枯树枝一般干枯的手和她白嫩的手放在一起的时候反差极其明显。我不愿承认自己老了,把她温软的手攥在自己手里的时候也就没有太多的自责。此时,我不愿多听,更不愿多说,只对她年轻的身体感兴趣,我不知道面前的她是否清楚这一点。我相信她是清楚的,此类女孩往往要比我想象中要成熟得多,容不得我的任何低估。   清晨的空气里还残留着一些味道,比洗发水的味道还要清淡一点,那是一种从女人秀发和皮肤上散发出来的淡香。这香味像是一种无法测定浓度的精神鸦片,让所有的中年单身男人为之着迷。她去了哪?是在上课吧。我在猜测。年轻的女孩永远不会像一个出轨的美艳少妇那样细心,会在床头留下简短又温馨的字条。   不得不承认,除了她的身体之外,关于她其它的一切都是令我厌烦的。我打算给她些钱,她笑,说你少来这套了,她说自己是女权主义者,将来还会成为一个成功的职业女性,我和她的关系是对等的,各取所需,谁也没有亏欠谁。   我做了梦,梦见自己有了一个女儿,她有清澈的眼睛和金色的头发,她在我的怀中微笑得可爱,带给我无尽的欢乐。梦中的女儿让我想起小洁,想起她,我的心中就充满了欢愉。我发了Email给远在芝加哥读书的小洁,诉说我对她的想念。我时常想,如果将来我有一个女儿,我希望她可以像小洁一样,聪明,善良又美丽。小洁在她的同龄人中确是难能可贵的,有思想同时具有迷人的气质。我时常想,待她回国后,一定要与她大醉一场。小洁说她很快就要去看玛丽莲.曼森的演出了,想必她一定十分兴奋。   不久前痛苦的信仰乐队来了哈尔滨,在BOX酒吧演出,小马,枪枪和我在演出现场遇见了刘涛,演出结束后,在西大桥的KFC里胡侃了许久,发现刘涛真是个可爱的小伙子,像他听的朋克音乐一样,简单而直接,当他讲到他在镇江的惨痛经历的时候,委屈的表情让我乐不可支。   清明假期,气温些许回升,在RYO单位的餐厅吃了顿好吃的午饭。之后去给程九快递了两本书,程九在QQ上说她现在正逃课在书店里看书。   汽车从公路大桥经过的时候,看到松花江的冰面已经化开,可和枪枪再次从中东铁路桥下走过的时候,却未看到任何裸露荡漾的江水。这里似乎是这个城市唯一的风景,却仿佛又再也打动不了任何人。春风中清冷的松花江漠视着这个城市中人们愈加清冷的心。   天空飞满风筝,江边堤岸处,金毛在和狼狗在一起乱搞,春天来了。   我又接到她的电话,她说,哥,我们出去散步好吗。我带她去了萧红故居,看到里面人头攒动就又没了心情,改了主意和她一起开始没有目的的压马路。这个县城的城市化进程刚刚开始展开,高层楼房和路灯正在日夜不停的工地施工声中不断的蔓延着,这里甚至有了大型超市,博物馆和图书馆,乡村的城市化建设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我曾因它而生的一些压抑感,却难以磨灭它不变的冷漠。《大唐西域记》中唐.玄奘在关于磔迦国的描述中有这样两句“风俗暴恶。言辞鄙亵。”这两句话正可以作为对我身处之所的准确描述。我不快乐,却不快乐得没有代表性,在众人的欢乐中显得可疑又孤单。   醒来时,天气已阴起脸,雨滴稀稀疏疏的落下来。落在屋顶上,落在行人身上,落在地上,然后是雪片,在风中斜斜的飘下去,在低洼的水坑里匆忙的溶解掉。我闻见了雨味,接着大口的呼吸。这大概就是某种与记忆相连的味道。那是一段或是几段模糊的时间及场景,可能在清晨,也可能在午后,我能确定是那不是在夜晚,光亮是存在的,透过雨汽,透过云层,那个时候,我是一个人还是跟什么人在一起呢?沉默着还是说着话?这一切我依然无法肯定,能够肯定的是那时我的心里存着某些渺茫的希望,那渺茫的希望掩盖着我的种种不快乐。   此时,我行走在雨里,心里有些焦急,就跑了起来,脚步拖沓而不协调,我是缺乏运动的,停下来的时候,心跳得厉害,气喘吁吁。背着书包的学生在我的身边经过,年青又欢乐,但却无法喜爱他们,更无法与他们沟通,我固执的认为那会是徒劳的。我已习惯沉默,习惯欲言又止,习惯以无奈的微笑代替回答。其实我是有话要说的,而且在某种时候这种欲望还很强烈,而那不过是一瞬间的冲动而已,一闪而过,我及时的把自己从欲望的泥潭里拉出来,回归安静。我拿起手机,目光在一个号码上短暂的停留,思索了一会儿,又放下,继续做手中的事。那个号码后面的人也在继续她的生活,而且并不知道那次半途而废的无形连接,关于声音也关于心灵。   我放弃,灰心失望,是因为我感到我和某些人的情感并不能通过这样或那样的连接方式而靠得更近。信息的传递是便捷的,手机,互联网为人们解决了沟通平台的问题,城市人的生活正被日趋完善的数据信号所覆盖,声音,文字,适时的被传递,我也曾试图通过这些联系平台去传递感情,但结果往往却是事与愿违,情感经过数字化而变得冰冷,我曲解对方,又害怕自己被他人所曲解。   我回到了北方,继续与风沙搏斗,面对言辞鄙亵的家乡姑娘时,忽然又难过了起来,气愤中带着些许的委屈。我毫不犹豫的怀念起那位江南女子的声音。我打了几次电话给她,那个与我在北上的火车上同行了4000多公里的南方姑娘。在最初的通话中,她的声音礼貌而冷淡,显然她还没有听出我的声音,在之后的几次通话中,她的声音才慢慢的恢复了自在和美好,谈话重新变得愉快。   那个归途的下午,我浮躁而慌乱,坐卧不安,抽烟,吃了两次午餐,还在候车室里看了几页波德里亚的哲学书。火车晚了点,我再一次觉得等待的时间长得没有尽头。四处张望时,看见一个安静的姑娘,曲着腿坐在自己的粉色行李箱上,戴着耳机,摆弄电话,很少抬头。我的耳机中也在响着音乐,我不能断定我和她是否欣赏着同一类型的音乐,但她的安静样子消除了我心中的一些烦乱。   站台阴冷,雨汽浓重,车厢里又闷热异常,当我拖着装着书籍和衣物的行李箱来到自己铺位的时候,已是狼狈不堪,面红耳赤,流着热汗。   她也看到了我,坐起身笑我,说想要上去先要送些礼物才行。她的友善令我轻松,我从上衣的口袋里拿糖给她吃,她反而羞怯了起来,说怕胖,不要糖,但我还是把糖放在了她的床上。我们聊天,安置行李箱。这是一个蓝色的旧行李箱,已经快要散掉了,曾属于我的某个女性朋友,是她学生时代用过的,后来送给了我,和我走过一些城市,如今已经伤痕累累,破烂不堪。   我是打算在途中读些书的,但最终还是没有读成,同行人的干扰只是一方面原因,我自己本身也很浮躁。时间流得缓慢,我却安不下心,睡觉,吃东西,和一些人打牌,疲惫的和陌生人聊天。   在一个傍晚,火车正在天津站短暂的停留,我和她面对面的坐在火车窗口的小桌子旁,她正戴着我的耳机听音乐。爵士乐对她来说是陌生而新鲜的,不知道她是否能够喜欢。我看着她,想象着她正在聆听的音乐,这并不十分艰苦,我已熟知那些旋律。有孩子在我们的身边跑动,缠着我们玩耍,她向我无奈的笑,可我也没有什么的好办法应付。   夜已深,火车依旧在行进,在震颤,车厢内偶尔会露进些陌生城市的灯光。   她安静,像是沉于梦中。我忽然喜欢起她,忽然生出一种冲动的爱慕。我俯身闻她的发香,那是平淡中夹着呼吸的温热的迷人气味。这味道令我安心,令我不急于逃向梦境,逃向未知的迷乱旅程。   她露出一丝笑容,但依然没有睁开眼。她抬起胳膊在黑夜中摸索着,想要打我,和我玩耍。我碰到了她的手,轻巧又短暂的一瞬,接着,我们都安静了下去,像是在遵守某种约定,任火车带着我们在这黑夜中穿行。   她对我说,她明年会留在上海工作。我说上海是个好地方,心里却在记恨着上海人的粗鄙及他们久持不放的浅薄优越感。我对她说,我会去上海找她。她说,你找不到我的,除非你记下我的电话号码。   我躺在这个北方城市的某个旅馆的床上,房间是温暖的。我透过旅馆的窗户,也就是这座古老犹太教堂的窗户,看见外面下起了雪,风轻缓,舒展,雪花正昏昏沉沉的飘落,像毛茸茸的蒲公英。   夜晚,雪已经停了,城市的霓虹亮起,正试图掩盖此刻的冷清萧瑟。我的心是冷漠的,并不为之所动,我是累了,见不到任何的美丽,却又无力抱怨。   我和朋友对坐在火锅店临窗的位置,说话,缓慢的喝酒,等一个女孩。不断在沸汤中翻滚的羊肉片,啤酒,还有对一个陌生女子的期待,令我的情绪稍好了一些。   我一定是在发梦了,不然不会说出如此欠妥的话。我说她可爱,想要好好的抚摸她。她的眼中闪过一丝惊异,但还是把手递给了我。旁人想必已经目睹了我此时的猥琐行径,但我那时并不自知,自顾抚摸她的手,赞赏她。我的赞叹是诚恳的,并不仅仅是针对她,还针对所有年轻的肉体。这位女孩的皮肤是柔软的,温热,充满活力,令人感动。   回到街上,我才发现她身材的娇小。此时她正戴着风衣的帽子,像是一只浣熊。朋友停住,说你深呼吸这空气。我试着这样做了。他说,这就是这个城市的味道。“浣熊”跟在我们身后,沉默,并不理解我们在说什么。   回到我的住处,我们继续喝啤酒,我还给了“浣熊”一支烟。“浣熊”坐在我身边,侧着身体吸烟,像是受了委屈。   以上的这些话,我原本是没有打算要记录下来的,可又确确实实的写了出来。此时书写的冲动是源于某种诱惑和启发,我清楚此刻表达的欲望是源于娄烨的电影《SUMMER PALACE》,源于电影中的余虹日记。   几天里,我断断续续的把这个电影看了两遍。窗外是变幻莫测的四月,空气里飘着希望和残忍。我不负责任的沉默,躺着看书,看电影,时而清醒,时而昏睡 ,与梦纠缠,与词语纠缠。   娄烨说,政治中的冲动就如同爱情中的冲动,两者极为相似。   英国哲学家罗素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写出的《社会改造原理》中指出“人类行为的源泉就是冲动(impulse)。”   梁漱溟在《人心与人生》第七章《我对人类心理的认识前后转变的不同》P81中写到“试看战争不就是破坏,不就是毁灭?不论胜者败者同不可免,然而冲动起来,世界千千万万人如疯如狂,甘遭毁灭而不自顾。”   如果把世界比作一棵树,那么爱情就是树上的一片叶子,讲清楚了爱情,也就讲清楚了这个世界。   一代人的青春被碾过,冲动,愤怒,恐惧,泪水,汗水,呼喊。用正确或错误去评价一次历史事件是荒谬的,但许多人却实实在在的生活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中,做为活下来的人,虽然内心留下了创伤,有恐惧和挥之不去的阴影,但他们依然要继续生活,继续爱情。   电影《SUMMER PALACE》讲述的就是这样一群年轻人,背负着内心的创伤,如何去生活,如何去恋爱,如何面对和处理各自内心的麻烦。 [...]

  • 李宬 撰写了一篇新博客日志:莎莎   2 星期, 5 天 之前 · 查看

      麦子《佛光》,在一家唱片店(现在那家唱片店应该已经不在了,变成了仓买,变成了服装店,或是其它什么店铺,但如今已经不重要了。)我听到了这首歌。音乐是从台式计算机的破音箱里播放出来的,而不是从CD机,所以我那时还不知道那首歌是来自麦子与微的音乐专辑《水》。
      直到如今,那旋律和歌声在我心中激荡起的情绪波澜依旧久久不散。这激荡不是来自常态的迷乱共鸣,也不是源于避世的同感,而更像是一种心灵的震撼,一种把肉身放在岁月砧板上锻打的震撼。
      音乐轰鸣,粗糙,裹着交流电的碎音,时而低吟自语,时而狂放疯狂的与陈腐的空气搏斗,像是在音弑看不见的灰尘上的每一个还鲜活着的生命体,解体,冷酷的解体。音乐正打算把几个失语的男人和一个喜欢用扭曲声音读诗的姑娘来同这间昏暗的房间一起轰碎。
      《流浪的麦子》,我喜欢这本书的装帧,却无心去读。
      莎莎那时有一个黑色的塑料盒子,她说她用那黑盒子照相,我把黑盒子拿在手里摆弄,觉得那只不过是一个构造简单的普通盒子。
      我说,莎莎你真胡闹,我觉着用这么个黑色塑料盒子是拍不出什么美好照片来的。当时,莎莎还没有反驳我的依据,因为她冲洗出来的照片都是些黑白的模糊画面,如同一团团混搅在一处的鬼魅。
      莎莎经常胡闹,曾把一支钨丝灯涂满了黑色油漆,还插电点亮,说要制造出黑色的灯光,结果弄得房间里满是黑烟和油漆味。莎莎的疯狂做法与她当时的身份严重不符,完全不像是一个理科研究生的所为。音乐在那时仿佛已经彻底麻痹了她的理性神经。莎莎当时还养着一条小吉娃娃狗,取名QQ,好吃,嗜睡,眼神总那么无辜可怜,尤其是莎莎把它吊起来做什么“狗体悬挂”的时候。QQ是一条经历丰富的狗,跟一些诡异的男女一起生活,听了大量的CD,闻了大量的二手烟(通常是红塔山),虽说能经常吃到味道可口的贡丸(米线中的配料,通常都是挑出来给它吃),却免不了会被一个心血来潮的坏姑娘吊起来做什么令自己昏天暗地的“狗体悬挂”或是被按到一个塑料水桶里浑身涂满肥皂泡洗澡。QQ曾经有一个伙伴,是一只被我们取名旺财的黑猫,眼神冷漠犀利,完全不同于QQ眼中饱含的无辜,喜欢白天蜷着身体趴在CRT显示器的散热孔上面睡觉,旺财身上没有像QQ一样栓着绳子,所以它整天到处乱跑,经常走失,但只要用力在桌子上敲一敲装满猫粮的白色塑料罐子,它就会从房间的某一个地方飞跳出来扑向那猫粮罐子,旺财是只会“飞”的猫。后来旺财真的走失了,确切的说是它自己离家出走了,记得最后一次见到它出门的时候是在一个傍晚,它还回头向我怪叫了一声,之后就没了它的踪迹,据说它经常游荡在一个烧烤店的附近。我觉得旺财的出走跟我那段时间练习吉他有关,我整天如弹棉花一样的5323,1323和弦一定是把它弄给崩溃了,也或许是它早就厌倦了和我们这些诡异男女一起生活,我的吉他噪音仅仅是压垮了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后来我在想,如果QQ没有绳子拴着,估计也会向旺财一样出走吧。
      前年,我也得到了一个红色的塑料盒子,是一个经营二手相机的店主送给我的,因为他见到我对他的盒子感兴趣而他又认为那件旧东西在现在已经显得毫无价值。我买了胶卷,拍了许多照片,和莎莎一样,我也没有冲洗出任何有说服力的美好照片。
      一些人,在不同的时间,空间里,怀着同样的心情做着同一件事,时而萌生思念,惦记起曾经的同路人,曾经一起看书,一起听音乐的朋友。
      莎莎钟情于读书,音乐,并不经常写作(也许她一直在写作,只是我不知道而已),但她博客上的寥寥几字,我却始终记得清楚。
      “我的男人,你远远的走吧,我会带着同样的歌离去。”
      “我们来玩负伤的游戏吧。”
                         -摘抄自莎莎博客
      

  • 李宬 在博客日志 食物(杨·史云梅耶) 中发表了一条评论   2 星期, 5 天 之前 · 查看

    Thinks for reading!

  • 李宬 撰写了一篇新博客日志:中篇小说《恶人》第三章(草稿版节选)   1 月, 1 星期 之前 · 查看

      在现实断裂的地方,梦,汇成了海。                            -顾城《弥合》                   (3)   “请别再提菜刀在雨天生锈的事。”他不高兴的说。     “你心里藏着太多不可告人的事,这会令你疲倦。”我的声音是冷的。     夜巷里,我带着可以发射钢笔的步枪去护送陌生的路人。     每当路人发觉我尾随时发出的声响,回转过身来时,都被阴影中的我吓了一跳,慌张的想要钻入墙里。因为夜晚的光线太暗,所以他们都看不清我脸上的友善。夜晚是一个不容易与人沟通的时刻。     晚饭时刻,女儿问我花多少钱买了这支枪。我还没有回答,她就已经找到了贴在枪托上的标签。     “是2000块,妈妈。”女儿的口气像是在告状,或许是她不太满意前几天我送给她的生日礼物,记了我的仇。     “我只花了300块,黑市上都是这个价。”     妻子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她并不反对我每晚去保护那些陌生的路人,她知道只有我才最清楚我家门前这条小巷中蜘蛛网,电线,还有树枝的位置。如果没有我每夜的提醒,路人就有可能被那只叫做老五的黑蜘蛛用粘稠的蜘蛛网罩住,他们也可能被耷拉下来的电线割断了头,或者被树枝戳伤了脸。妻子也不愿意看见家门口每天到处都是血淋淋的,老五吃剩的骨头。可今天妻子还是生了我的气,因为我买了那支枪。     也有些做事谨慎不需要我去保护的人,例如,邻居四婶和赵疯子。     四婶走路很小心,无论是在白天还是晚上,谁也伤不了她,但四婶有偷听的嗜好,经常在晚上蹲在邻居家墙根下偷听屋中的对话。当她听到自己也感兴趣的话题,有的时候她还要在屋外插上一嘴,表达她的看法。如果不是她经常干涉别人的家事,大家平时都并不十分讨厌她。     今天没有下雨,天空中也不见月亮和星星,我猜想现在四婶可能就在屋外。但她应该觉着这支枪的价格还算公道,不然的话她一定会在窗外向我嚷嚷“小子!你买贵了!上了奸商的当!”     赵疯子是个明目张胆的小偷,但没有人跟他计较,因为赵疯子偷窃的都是些对于别人来说无关紧要的东西,潮湿的柴火和潮湿的女人。       我认识一个在上小学的孩子,我打算用一块彩色的橡皮和一个能通过改变观看角度变换画面的格尺去贿赂他,让他把在学校里收集来的废旧钢笔都卖给我。他擦了擦鼻涕。像一个精明的商人一样和我讨价还价,他说他想要一个带九宫格游戏的格尺和塑料的七巧板。他说那是最适合在课堂上玩的游戏,他要好好的开发智力,长大后要去骗倒无数的美貌女人。我说,你真是异想天开,告诉你我的经验吧,我从小就玩九宫格和七巧板,可我除了现在的妻子再没骗到过任何的女人。可他太年轻,草率的摇着头,并不相信我的话。     我委托这个孩子为我办事,是因为我不愿意去接近那所学校,在那里我发生过不愉快的事。   我曾在那所学校的一间空教室里睡着,醒来的时候,脸上就出现了一块绿疤,我差点在洗手间里对着镜子大喊出来。绿疤上面有四个模糊不清的字,表示我会在四天之内死去。我在空教室里释放了一群危险的怪虫,它们还差点攻击到了我,我把它们锁在教室里面,顺着楼梯逃离那间教室。旋转,旋转,长时间的旋转让我感到恶心,在我呕吐出来之前,我终于到达了一楼,看见一座正在工作的锅炉,热浪在空气里蠢蠢欲动,被烧透的煤炭正波动着金红色的火焰。我向右转来到操场,一支长长的队伍正在散开,人群慢慢的走向这座楼房。我又奔跑起来,绕到楼房的另一面。我有了种预感,我要再回到那间教室里,收好那些虫子。我向上攀登楼梯,忽略了双腿的疲倦。当我回到那间教室时,发现那些怪虫都已经死了,黑压压的一片,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用脚把它们踢到教室的角落,它们冷硬的尸体撞击到墙壁发出清脆的声音。一个年老的女人坐在我刚才睡觉的座位上,表情严肃,正翻看着我落在那里的一本笔记,但我却没有因为她的无礼而愤怒,我坐在她的左边,准备随时回答她提出的任何问题。   后来那个年老的女人还是放我走了,什么也没问。这最好不过,因为关于生活的任何问题,我的回答都会是莫若两可的。   乡下的老宅,妻子和我挤在一张旧的铁制单人床上,它如你们学校宿舍中的单人床一样不牢靠,稍稍的扭动身体便会微微晃动,咿呀作响。她躺在我的背后,温热柔软的身体紧紧的贴着我,和我一起卷曲着身体抱在一起。她细巧的手指在黑暗中摩挲着我枯瘦的脸,那一定不是美妙的触觉,我移开她的手,我想我是要保护她,一直这样摸着我皮下的骨骼,她的一颗软心迟早也要变得暗淡无光,她会看不到我,还会因寒冷和黑暗而哭泣。   妻子说我熟睡的时候会发出驴的声音,听着让人发笑。可其他的女人从没有跟我提过这件事情,也许是因为我只有在和妻子一起睡觉的时候才会发出驴的叫声,也或许是那些女人都没有神经衰弱症,睡得太沉注意不到我的驴叫声。   “说说关于走夜路的经历好么?如果你现在不太累的话。”她说话时呼出的热气吹得我的脖子很痒。   “你还不太困?”   “恩。”     “那我从小时候说起?”     “嗯,就从小时候说起。”     我紧闭起双眼,在黑暗中回忆那些零星的,已不太连贯的记忆。其实,我并不需要闭上眼睛,因为屋中的灯光已经熄灭了许久,我和她已经在黑暗中耳语了好一会儿了,但这个看似徒劳的动作确能够帮助我去更好的回忆,仿佛只有先关闭眼睛,才可以打开记忆。     “那时我身体很小,可能比你想象的还要小。”我想用双手为她比量一下我当时身体的长度,但我又不想下地去开灯,于是就放弃了。“我被包在一条薄棉被里,像一具木乃伊那样被包裹起来,两只手臂直直的紧贴着身体,手脚都无法动弹,头被棉被的一角掩住,我什么也看不见,但棉被里有足够的空气,我可以顺畅的呼吸。父亲抱着我和母亲一起说着话,走在夜巷里。那晚定是像往常一样,我们全家人和其他的一些邻居在春玉家看完了天气预报后面的电视剧,正各自走在回家的路上。路并不远,只需要绕过几条狭窄的小巷。这些小巷都是土路,虽已被踩平,但在雨季里又会变得泥泞不堪,被雨中的路人踩个稀烂。我在这样的黑暗中不辨方向,也推测不准所在的位置,在父母每次掀开罩在我头顶的棉被的一角让我透气的时候,我都会对看到的场景感到诧异和失望。我家和春玉家是老邻居,冬天的时候经常在一起包冻饺子,春玉是我当时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而且她家还有一台彩色电视机,所以那时我很爱慕春玉,说要娶她为妻。在我学会走路后某的一天,我放火点着了春玉家后院的干草垛,但被大人们及时的扑灭了。”     “想不到你会是那个耶珂摩.达.圣安图烈的信徒,你不是喜欢春玉么?还说要娶她为妻,可为什么还要去她家放火呢?”   “因为那天我母亲在春玉家里打麻将,那时我并不知道打麻将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听村里的说打麻将的女人都是不好的女人。春玉的妈妈总是找我的母亲去她家打麻将,要把我的母亲变成不好的女人。我很生气,躺在地上打滚哭闹过,但没有太多的人理会我,我只好去放火,这样他们就会重视我的想法了。在这之后,真的没有人敢来拉我母亲去打麻将了,他们都害怕我会放火烧了他们的草垛和房子。”   “纵火之后你就再没去过春玉家?”   “恩,但在乡村里你不必去一个人家里串门也会知道关于那一户人家的任何秘密,因为村子里有太多像四婶一样的人,四婶只是因为好奇心太盛而提早暴露了自己。”   “那么,关于春玉家,你后来又听说了什么?”   “我听说,春玉的妈妈打麻将输掉了她家彩电,后来连房子都输掉了,她们全家搬去了更偏僻的镇子住。再后来,又听说春玉去了南方,也或许是去了周边的市里,她在外面呆了一年,赚了很多钱回来,买回了她家的房子,还买了新的彩电。村上的人都说春玉是个有本事的人,他们站在菜地里,指着春玉家重新装修过的房子,告诉自己的孩子长大后要向春玉学。也有人嫉妒春玉,暗地里说她的坏话,说她的钱是做小姐赚来的,都是不干净的钱。可我不信她们的话,春玉在我心里依然是最美丽的姑娘,而且她还那么孝顺。”   “春玉回来后,他们全家搬了回来,我们又成了邻居。但春玉没有记我在她家放火的仇,我去找她,她还愿意跟我一起玩。她还骑着自行车载着瘦小的我去街里买新摊的煎饼,我记得那天的煎饼又香又脆,我和春玉站在散着米香气的正在摊着煎饼的平底大锅旁边,开心的吃着新摊好的煎饼,不停的说话,春玉用手绢帮我擦掉嘴边的煎饼碎渣。那时我在想,我有这样一个姐姐就好了。” [...]

  • 李宬 撰写了一篇新博客日志:中篇小说《恶人》第二章(草稿版节选)   1 月, 1 星期 之前 · 查看

      女人令人依慕的倾向令人可惊,她所爱的男人,十之八九只像是一种挂衣钩,那儿她可以挂她的爱情。                    -纪德《伪币制造者》          (2)   我身上的钱并不够为她在商场里买一件时尚漂亮的衣服,虽然我也很想那样做让她高兴。她和我推着购物车在超市里挑选她爱吃的东西,我很心虚,所以不言不语,她阴沉着脸,白皙红润的脸颊上蒙着一层霜,正散发着看不见却让人冷透心的寒气。她挽着我的胳膊,却无法令我感受到安心和喜悦,臂弯里像是吊着一条已经死去的蛇,她不再愿抚摸我的手指已经不见了往日的轻松欢快,面对她的冷言冷语,我沉默着并不回应,心酸无力的表情扭曲在我的脸上,一个富有同情心的油画家应该会被这样的表情打动吧,而我也会是一个好模特,能够长久的把这样的表情留在脸上,直到画家涂匀每一笔油彩。实际上令她生气的并不是因为我做了一件坏事,她对我如此不满更多是因为我做了坏事而没有得到丰厚的好处。   不通世故,笨拙的生活,这怎么能行呢?我像是一个身体僵硬又对节奏没有感觉的糟糕舞伴,一次次踩痛舞伴的脚,碰倒了身边的人,突兀的破坏着一场舞会的好气氛,丑态百出,最后所有人都开始对我带着怨恨,我还觉得挺委屈。   进入一栋大楼,走进一个房间,又经过同一个走廊,走进另一个房间,没有新鲜感的氛围让自己放松了对危险的戒备,我相信生活充满着意外,危机重重,但又却无法时时的警觉起来。外套搭在椅背上,坐在办公桌前,按下电脑的开关,机箱里冷却器发出嗡嗡的噪音,但这噪音不会持续太久,稍后其他人陆续进来后,我就会觉察不到那冷却器发出的噪音了,它会被淹没在电话铃声,键盘鼠标的敲击声,对话声,脚步声,和复印机传真机的运行声中。我和一些人说着话,都是关于午饭和八卦新闻的轻松话题,我们嬉笑着聊天,却要在心里盘算着工作计划,尽量把事情做得井井有条令人满意,我的目光也要时时留意着墙角处的还没有把水烧热的饮水机。   虽然现在是早晨,但一切按部就班得让人快要睡着了。办公室的窗户被擦得干净明亮,透着冬日的冷光,我在发呆的时候甚至看到了空中飘着的几片碎雪,玻璃如此干净透明,这一定是那个文静老实身材娇小的小姑娘干的活。我很愿意和这个新来的小秘书开玩笑,取笑她的地方口音和她其实很漂亮的黑色亮漆增高靴。她经常像一个被抢了糖果的孩子那样,带着委屈去领导办公室告状,领导安慰她说,不要伤心了,哥哥们一定是因为喜欢你才跟你开玩笑的,要不然他们怎么不把收发室的大婶装到纸箱里呢?其实我也是真的因为她可爱才去经常和她开些玩笑的,并不仅仅因为好色或是工作的百无聊赖,吃午饭的时候也愿意让她坐在我身边,把自己饭盒中她喜欢的菜分给她吃,当她捏细了声音,又颤微微的在那好听的声音中绕了几下不痛不痒的弯,我相处过的猫都很会发出类似的声音,她轻轻的撒下娇,我就心软了,帮她刷起饭盒。体胖色衰的中年女同事极力的掩饰压抑着心中的羡妒,总要找机会摆出一个长辈的架势对这些青春美艳小女生指手画脚,发号施令,以一种刻薄的形象四处发威,想让人对她们感到畏惧,从而获得些尊严和安慰。如我一样的男人们对小女孩流露的同情关爱越多,那些老女人就愈是变本加厉,冷着脸,想必心中必是燃烧着愤恨。中年女人是绝对不好惹的,这是我常年上班和坐公交车得出的结论。   在我上班的这样的小公司里,年轻漂亮的女孩总待不长久,不仅仅是中年的女同事为难她们,做财务主管的老板娘更容不下她们,她们的纤腰细腿坚挺的胸部都会成为被以另外一种冠冕堂皇的说法辞退的理由。她们就像是短暂出现的好天气,给枯燥的生活增添了一些稍纵即逝的生气和好心情。 大多数时间我还是沉默的埋头于工作中,用计算机和电话和这个世界讨价还价。   电脑下方的聊天软件窗口闪动了一下。   “在上班?”   “恩,下午不太忙。”   “下班后有事吗?没事的话一起吃晚饭?”   “晚上没事,我女朋友这几天回家了,在哪见面?”   “你下班后都我单位这来找我吧,这附近有家清真饭店听说不错。”   “那我下班后过去找你。”   “晚饭后去打台球怎么样?”   “你单位附近有台球室?我很久没有玩过了。”   “我也不清楚,吃完饭后找找看。”   “这么冷的天气,得想想如果找不到台球室的话然后去哪,在街上冻着可不好受。”   “单位附近有个浴池,亮粉灯的,能打小姐。”   “那还玩不玩台球了?”   “先找台球室,找不到就去打小姐。”   “那浴池你去过?”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有小姐。”   “看着是个不正经的浴池,我有感觉里面应该有小姐。到时候进去问一下就知道了。”   “那到时你进去问。”   “还是一起进去问吧,我也没怎么找过小姐。”   “那就一起进去问。”   “晚上见。”   “晚上见。”   关掉了对话窗口,心中生出些期待和兴奋,空气一时都暧昧了起来,脸上浮现出一丝不经意的浅笑,但很快意识到了此时感情流露的隐患,在完全陷入忘乎所以的妄想之前,赶紧收敛了起来。刚才出现在我脸上略带猥琐的坏笑虽然已经一闪而逝,但还是没有逃脱掉王芳的雷达一般的眼睛,我们的办公桌离得最近,共同照看着一个放在她办公桌上的鱼缸。刚调入这个部门搬进这间办公室的时候,我曾打算买个鱼缸,放几根水草,养几尾小鱼,为枯燥的工作增添些情调,但王芳桌子上的那个鱼缸实在大,她的一些文件都不得不放到我的办公桌上,空间如此局促,我也就放弃了添置鱼缸的打算,她的鱼缸本来就触手可以,两个人一起观赏照看正合适。   “有什么好事么?笑得这么开心?”她每天都是这样像关心自己孩子一样,细心的关心着他人的私生活。   “哦,想起了个笑话,下班的时候给你讲。”我说。   下班后,我和王芳经常同路去同一个公交站台,路上说些新闻,讲些笑话也会说些其他同事领导的坏话。那段路上我们总免不了要穿过一条很宽的马路,交通灯给行人预留的时间又总是很短,很难一次走过去,经常被困在路中央,心惊胆颤的任由那些飞驰的车辆在身前背后急速驶过。在张望着准备过马路的时候,我和王芳还看到过一只卷毛狗被汽车从身上碾过,受到重创的小狗刚刚痛叫了几声又被另一辆汽车卷到车轮下,甩出很远,之后不再动弹。生命真的脆弱,大家都提心吊胆的活着,祝愿自己能够远离厄运。   王芳除了身体微微发福,其实是个蛮漂亮的姑娘,丈夫是个政府干部,是她之前的一个客户。他丈夫的福利多得用不完,她会用矿泉水给孩子洗澡,也把家里堆积如山的罐装牛奶带到公司分给同事们喝。我也被她惯出了坏毛病,沾着她的光,奢侈了那么一段时间,不再关注饮水机,口渴或仅仅是无聊的时候都会去喝她送给我的牛奶。后来,我回忆了一下,虽然在办公室里我得到王芳的好处最多,但关系却不是和她最好,最聊得来的是另一个和我同样迷恋恐怖电影的高个女孩,我邮箱中现在都还保留着她的一张PS成一个杂志封面的照片,可我想不起照片是怎么来的了,或许是她电邮给我的。很好看的一张照片。   王芳似乎生活得很胆怯,我和她不是密友,没有推心置腹的聊过天,这只是我猜测的,因为她时时都希望别人去肯定她的想法和选择,害怕有人质疑她的生活状态,希望别人谈及她的家庭时语气中能带着些恭维及羡慕。王芳愿意和我聊天,因为我从不和他抬杠,我想,我怎么能跟她抬杠呢?我喝人家那么多的牛奶。   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女人,酒足饭饱之后只是觉得身体暖和了起来,却忘记了菜的味道。   满心期待的过程是美妙的,当你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一切又安静如常之后,就又觉得一切不过如此,甚至有了点失落,心中生出一种电影散场时的悲哀。欲望像散场的观众那样匆匆涌动,各自散去,剧场重新变得冷冷清清,而我的心里此时也是空空荡荡。   她是一个友善的女人,虽然年纪有点大,但我并不反感她,之后我们还坐在床上抽了一支烟,聊了会天,她告诉她小吕,希望我下次来还可以找她。房间里有点冷,我的身体开始发抖,我身上这件奇怪难看的一次性浴服除了可以证明我不是正经来洗澡,而是找了小姐之外,实在起不到什么其它的作用。   在从储物柜里取衣服的时候,我放到柜子里面的眼镜滑落到了更衣室的瓷砖地上,左眼的镜片下方摔出一道小裂纹。后来每次擦眼镜的时候,看到那道裂纹,都会想起那次找小姐的事情。那副眼镜命运坎坷,后来在跟一个姑娘疯闹的时候,被她用枕头拍走了型,用手掰了很久也没能再掰正,就又买了副新的,看不到那裂痕,也就淡忘了那次找小姐的事。   那天晚上找完小姐之后,我们一起坐公交车回家。   “这样看起来是不是太奇怪了?刚刚找完小姐,现在却要坐公交车回家。”我问他。   “没什么奇怪的,该省的也得省。”他的话似乎有些道理,但我还是觉得有些奇怪,感觉出去嫖娼不应该搞得这样寒酸。   后来我听说那家浴池出了大事,一个年轻人在那里被一个按摩小姐用塑料袋给闷死了。新闻里的这则消息让我有些后怕,心理上有了阴影,之后就不愿再去那些色情的场所了。   大伟和徳哥是我的同事也是我的摄影启蒙老师,在他们的帮助下,我渐渐的掌握了一些关于照相机构造,工作原理,和初级摄影手法的知识。我从不是个正经的人,所以必然会把这项刚刚接触还未能熟练掌握的技能用在了干不正经的事情上。   在装模作样的拍摄了几天办公室里的古董花瓶和玻璃罩中的硅化木和猛犸象化石之后,我终于露出了本性,把镜头对准了各个办公室里的漂亮姑娘。有些女孩愿意当我的模特,在对焦区里做着可爱的表情和动作配合我拍照,另一些女孩则很害怕我,见到我就躲起来,说我是流氓,色迷迷的样子很猥琐,几个女孩还说要联合起来去我女朋友那里告发我。   当办公室里的女同事被我拍了遍之后,我又把视线转向了窗外,工作不忙的时候,就在办公室的窗边架起三脚架,握着相机,眼睛贴在取景器的后面,像一个在执行暗杀任务的狙击手一样专注的观察着隔壁的楼房的窗口和附近街道上的行人。王芳说我偷窥狂,可我觉得自己不是,我只是乐于观察生活而已,但我没法跟王芳去讲道理,我主观的觉着结婚后的女人是不会理解我的。   我办公室的窗户正对着一栋居民楼,离得很近,我上班的办公楼和这栋居民楼之间只相距一条不宽的街道。这栋居民楼是我的主要观察对象,我旋松连接着照相机的球形云台,摇动起镜头,扫视着对面居民楼的每一个可能出现状况的阳台。   在我上班的时间段里,对面居民楼大多数阳台上是见不到人的,只能看到一些他们晾在阳台外面的衣服。但我还是有了些收获,我发现对面居民楼的四楼白天里是有人在家的,我经常可以看到一个年轻的女人穿着睡衣在阳台上晾晒衣服,或是一个人趴在阳台的窗口上抽烟。我几次尝试着去拍清楚她的相貌,但都没有成功,隔着窗户玻璃拍摄,相机不容易对焦正确,对焦点很多时候都集中在了窗户玻璃上的某一处灰尘上。但我又没有胆量把镜头伸到窗外,那样就太容易暴露自己了。为了能拍清楚她,我只能是把玻璃擦了又擦。   经过长时间的守候,我终于拍到了几张她正面的照片。那时她正趴在阳台的窗口,眼睛望向天空,像是在观看一群飞过楼房的白鸽。照片中的她有着乌黑的长发,恬静秀气的一张脸。   我把她的照片从相机传到工作的电脑里,我时常盯着那几张照片看,把那些数码照片用看图软件放大又缩小,像一个侦探一样不想放过照片中的任何的一个细节,仿佛一个秘密就藏在那些图像里一样。   “你可真可怕。”我正看着她的照片出神,王芳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女人总是喜欢因为表面看到事情而大惊小怪,从不愿意体贴的去关怀男人的内心。 [...]

  • 李宬 撰写了一篇新博客日志:中篇小说《恶人》第一章(草稿版节选)   1 月, 1 星期 之前 · 查看

      想象总是同渴望相连的,也就是同价值相连。唯有无对象物的渴望才没有想象。                 -西蒙娜.薇依《随笔集》                  (1)   C有一辆父亲送给他的自行车,C每天骑着这辆自行车在破烂不平的板油路上,夏季扬着灰尘,冬季覆盖着冰辙的街巷里飞驰,去学校,去公园,去火车站,去郊外的农田,去找他的小情人。在刚刚得到它的时候,C时常细心的擦拭它,让每一根车轮的辐条都闪闪放光。     C常在春天或是秋天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去火车站的天桥上吹风,看火车。但当时C并不信任游走在蜿蜒铁轨上的那些绿皮怪物,所以他还没有搭乘火车去流浪的计划,只在大脑中杜撰关于远方和未来的种种。     C还曾得到过一把枪,事实上那不过是手枪形状的一块金属,银白的枪身像他擦亮的车轮辐条那样闪闪发亮。C总想把这把枪带在身上,但它太重,什么样结实的衣服口袋也经不住它,C只好把枪放在家里。那时,C有了一个小情人,他们一起散步,并彼此诉说秘密,在C感觉自己和他的小情人亲密到无话不谈的时候,他告诉她,他有一把枪,是金属的,闪闪发亮,但却不能用来杀人。听过他的话,C的小情人先是惊讶,睁大眼睛,捂着嘴向后退,身体靠到窄街的一面墙上,连衣裙沾上了灰尘。C还没有来得及用手去安抚她的脸,她就已经冷静了下来,沉默了许久她忽然眯起一双邪恶的猫眼问C道:“如果那是一把真正的枪,可以发射子弹的枪,那么,你想杀谁?”她提了一个好问题,C从未想过的一个问题。     有一把真实的枪放在面前,于是女人提出了一个要用它去杀谁的问题,但她并没有得到她情人的回答,她似乎是白白的兴奋了一场。     C珍爱他的金属枪,除了幻想中并不存在的假想敌,他并不打算用它去伤害任何人,但他小情人的瞳孔里映着还未现身的那把枪的银光,还在满心欢喜的期待着一些事情的发生。     C除了几个小情人之外,他还有几个伙伴,在一个不幸运的下午,C的一个伙伴被当众羞辱,C要和他划清界线,站在围观的人群和众人一起嘲笑他,C扭曲的笑容掩饰着他的心如刀割。在那时他多想拥有一把真正的枪,一把可以随时可以结束自己生命的枪。他攥紧了拳头,眼睛不知道应该望向何处才妥当。     这个穿着连衣裙喜欢蛊惑人的姑娘并不是C唯一的情人,在认识她之前和认识她之后C还相识过几个在他生命中十分重要的女人。     木课桌被拼靠在一处,变成一张并不稳固的大床。孩子们把从家中带去的小棉被在属于自己的一块的地方各自铺好,一个挨着一个的躺在上面睡午觉。他们都已经累了,读拼音,算数学题,做小动作,相互告状,玩滑梯摔断了牙齿,编故事忘记了时间,是的,他们都已经累了。午饭也是孩子们从家里带去的,要好的朋友会把彼此的午饭放在一起吃,放了学,还会为彼此背好书包坐在幼儿园里的秋千上等着家长来接自己。C不喜欢秋千,因为他坐在秋千上的时间已经太久,他总是最后一个被母亲接走,坐在秋千上,两只手握着粗绳子,在等待中荡啊荡啊,越荡越绝望。    C有一个跟他一起吃午饭的姐姐,面对面的坐着,吃着彼此的饭菜的时候,C会觉得幸福,放学前姐姐会为C穿好衣服,整理好书包,然后拉着手并排坐在一起。但她并不是C的姐姐,虽然老师也一直这样认为,在入读这个幼儿园之前,他们素不相识。幼儿园毕业后,C就没有了她的消息,在接下去的岁月里,C总会梦到她,永远不会长大的他们在梦中沉默着并排坐在一起,不关心天空,也不关心时间,心中满溢着欢愉,在黑暗中也不害怕。在长大后的某一天,C听到了一首名叫《姐姐》的民谣歌曲,在旋律还没有结束前,他就已经泣不成声。“我想你,姐姐。”C不知道该把这封藏在心底的信寄往何方。     水泥路面的低洼处积着一小滩雨水,映着蓝天和几朵不完整的白云。小鸟从水面低飞过,C对身旁的情人说,小鸟一定是在照镜子,她和他拥抱,伏在他的干瘦的肩头说,什么时候你才能长大呀,我的小伙子。我真不知道应不应该生下我们的孩子。C低头吻着她的头发,洗发水的清香的余味还未散尽,这淡淡的味道让他安心。     一切都会好起来。他说。我很会用刀,枪法也很好,你知道的,所以没什么需要担心的。     我们需要两个新名字,再不需要什么认识的人,她说。     当随风飘动的云朵遮住太阳的一瞬间,他和她的情人都有了些灵感。     你好,Filira先生,你好,叶子小姐。     Filira先生,你想在什么样的地方生活?     没有围墙的地方。他说。     叶子小姐,那你想在什么的地方生活?     我要生活在永远没有镜子的地方。她说,答应我,你也永远被不要把你看到的苍老告诉我。     我答应你。他说。此时,他的心中布满了铅沉的阴云,我不能告诉你的事情还多着呢。他痛苦的想着。     她和C曾是同窗,理科成绩优异,C在学生时代却始终是个数学不及格的沮丧学生。她是有机会去从事和科学有关的工作的,她的父母和老师都这样认为。可她却嫁给了一个不务正业的男人,甘心做一个家庭主妇,她的选择令她的父母很伤心,可又无计可施。婚后的她,并不荒废她的特长,在做饭洗衣之余花了大量的时间用在制造小型机器上。她用C旧剃须刀中的电机为他们的卧室做了一个电动的窗帘作为他们的新婚礼物。但这个电动窗帘按下开关后只能自动拉上却没有自动再拉开的功能,只可通过一个扳手手动的把窗帘摇开。夜晚,他们道过晚安之后,C按下开关,在吱吱的电机声中拉上窗帘,早晨在一次轻吻之后,再用手去摇开窗帘迎接晨曦。她不但乐于制造机器,还乐于修理C拆散但却组装不回去的各种家电。C不仅迷恋汽油和油漆的味道而且对电路板,电容,磁铁,铜线圈情有独钟,对看不见的磁场和电流都很感兴趣。唱片机,电风扇,收音机,电视机,录音机,手表。。。都没有逃脱被解体的命运。当然,C也有后悔的时候,就是在他拆散了那台古董唱片机之后,她告诉C,这台机器太老,她不知道它的构造原理,无法修好它。C对着面前的散了一地的零件和一堆旧唱片,十分的沮丧。系着可爱围裙,双手沾满肥皂泡的她,翘着两只潮湿的手还是拥抱了他一下,安慰他说,那不过是些戏曲的唱片,而且你都已经听腻了,我们的摇滚乐都好好的在磁带里呢,下次拆什么东西之前,先要给我看看能不能修好它再动手好吗?C觉得自己很幸运,有这样一个无所不能的妻子,她聪明的头脑和巫术般的魔力,可以复原一切不可救药的机器或感情,所以他事事都会先倾听她的意见,无论是选一件衣服之前,还是在杀一个人之前。     什么算是意外呢?被弹簧夹住了脑后的头发?被飞溅水泥块击中了太阳穴?还是被一张从出租车仪表盘上飞出沿着斑马线上空胡乱飞舞最后重重的被风甩到你的脸上的50元纸币遮住了眼睛?C知道,生活中还有更大的意外,那就是他认识了现在的这个温柔可爱的女人。     计划开始于她怀了他们的第二个孩子之后。     C随着一辆载满妇女和孩子的婚车,在上路上颠簸了好几天,这辆面包车不知道上上下下的翻过了几个山头才找到了那位曾在兵工厂工作的老人。旅途并不顺利,耽误了许多时间,乡村中的鸭子和大鹅都不会给车辆让路,它们成群结队的慢慢的扭着身体在土路中央望天,散步,纵然是你按碎了喇叭,它们也不会回头看你一眼。     一路上C都在担心,那老人现在会不会已经老糊涂了,老得记不起任何事情了。傍晚的酒桌上,老头喝红了脸,还唱了两三支小曲,这让C放下心,暂且藏好心中的打算,跟着众人一起开怀畅饮。新郎已经醉得踉踉跄跄,但还兴头上,他让C也来唱支歌。C说自己是不会唱歌的,但不愿扫大家的兴,就讲了个关于大鹅黄色笑话。路上的大鹅让他想起了这个笑话。   在C出门的几天里,她和孩子并不寂寞,她听广播,和孩子一起玩她用电机,磁铁还有木头做的玩具,在这些神奇的把戏面前,孩子的眼中充满了兴奋和惊异,他们还用麻将牌建房子,再用玩具车撞倒那些房子,麻将牌太重了,不容易被铁皮的小汽车撞倒。孩子这时候会委屈的拿着小汽车抬眼望着他的母亲,她总是有办法的,她又开始用纸牌和孩子一起搭棚子,那种风一吹就会倒的棚子。   幸好这几天都是晴天,赶上雷雨天就不能听广播了。她趴在阳台的窗口,望着飞过楼区的一群白鸽,高兴的这样想着。   她全天的听着广播,关心着天气就像关心着她爱人的心情,她觉得她的世界很小,他爱人的心情和天气,现在她又有了属于自己的孩子,她感觉到一种应有的幸福,一种在任何一个夜晚对一个人说着晚安都不会感到悲伤的幸福。 [...]

  • 李宬 在博客日志 一个名字的由来 中发表了一条评论   2 月 之前 · 查看

    愧不敢当,感谢阅读。@Janice

  • 李宬 撰写了一篇新博客日志:短篇007号-俱乐部老板的女儿   2 月, 2 星期 之前 · 查看

          推开一扇巨大的房门,我却感觉不到房门的重量,也没有听见任何摩擦的声音。   这是什么地方?   衣装华丽的女人们坐在高高的古旧木椅上,正在专注的观看对面小舞台上一个男人的演说或是一个戏剧演员的独白。舞台上浓妆艳抹的穿着燕尾服的矮小男人正在神采飞扬的演说或是进行着表演,可我依然听不见任何声音。   女人们没有注意到我,我也没想去打扰她们。   我沿着墙壁边行走,并费力的抬着头欣赏悬挂在墙壁上的中世纪铠甲和各种动物的标本。   喜欢吗?那些宝贝可都是我费尽周折收藏来的。   我从那个房间出来时,女孩的母亲眼中闪动着得意和兴奋,期待着我的回答。   我看见一只黑熊的爪子被锯断了指甲,一副铠甲也正在墙壁上摇摇欲坠。   我说。   一定又是那个该死的小偷在夜里干的好事。   她愤恨的说道,刚才的得意和兴奋顷刻消逝无踪,我仿佛正看到一层冷霜正从她红润的皮肤下面生长出来。   谁?   就是我的丈夫,他是个怪人,像是与床榻有仇,从不睡觉,却死不了,白天发呆度日,喜欢在晚上如猫一样夜行,破坏我的梦和我所有珍爱的东西。   那么,这个房间又是用来做什么的呢?   我问。   啊,它是我的一个私人俱乐部,供我和我的朋友们观看表演。   原来如此,那么这个俱乐部都会上演什么节目呢?   我更加好奇。   我花钱请来各种各样滑稽的男人,让他们穿上如他们内心一样滑稽的可笑衣服给我们演讲,我愿意看到他们出丑,就像是看到我们自己的丈夫在出丑一样,那简直是太有趣的一件事情了,为了这件事情我将不惜一切代价。   她脸上的冰霜溶开,她再次展现出孩子一样的笑容,容光焕发,又无比亲切。   去吧,孩子。她对自己的女儿说,语气中流露着几分温柔的怜爱。和这个小伙子出去走走吧,我看见他刚刚打了一个哈欠,应该是一个会在夜里安静做梦的好人,不会成为一个像你父亲一样的小偷。   可是,母亲,我。。。。。。   不要再说让我伤心的话了,去吧,去吧,我要进屋去看看我可怜的熊爪和铠甲。快挽住他的胳膊,不要再让他等待了,我看得出,他曾经是一个为了等待而吃尽了苦的男人。   那个男人,也就是她的丈夫,居然去偷一个如此善解人意的女人的东西,简直可鄙,我这样想着。   女孩听了母亲的话,轻轻的挽住我的胳膊,和我一起来到城市的街上,我现在有些爱她,甚至想送她一束花,一束原野里采摘的鲜花。   街道上,由一条条黑影汇成的队伍悬浮在板油的路面上方缓慢的游移着,没有声音,我也看不清他们的面目。这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在我和她的眼前经过,我发现有几条肥胖的黑影移动得十分迟疑。难道他们认识我?我在猜测。   我知道附近有一家美术馆。我说。我想和你一起去看看。   真的抱歉,先生。她抬起纤细白皙的胳膊看了一眼她的古董腕表。时间已经快到了,我要赶去一家俱乐部观看表演,一场精彩而有趣的表演,在你造访之前我就已经和朋友约定好了,我还为了看这场演出买了一条新裙子,你看,就是我身上的这条血红色的裙子。   她在我的面前转了个身,蓬松的细褶裙摆随着她的旋转正开成一朵血红色的花,少顷,又缓缓收起了它的花蕊。   又是俱乐部,那么它和你母亲拥有的那家俱乐部有什么不同呢?   我要去的是一家少女俱乐部,而我母亲经营的是一家主妇俱乐部。   那演出的内容呢?会有什么不同吗?你知道的,我刚刚听过你母亲对她俱乐部的介绍。   抱歉,先生,我不能告诉你,作为一个少女俱乐部忠实而可靠的会员,我有义务保守少女俱乐部的秘密,请收起您旺盛的好奇心,不要再追问,那会让我困扰。   好吧,小姐,我不问就是。那么,你现在就要赶去那里了吗?   我还有一点时间,我想我应该去吃一点东西,您可以陪我,我们就去街拐角处的那家店里吃点熟虾吧,很近,东西也是现成的。   那,吃完了熟虾,我能陪你一起去少女俱乐部看演出吗?我想,我也愿意成为一个忠诚而可靠的会员。   我还不死心,想要和她在一起。   真的抱歉,先生。但看到您如此诚恳的想要追随我,我不得不向您透露一些关于那个少女俱乐部的事情。恕我直言,少女俱乐部中表演的男人像你一样喜欢胡言乱语,每时每刻都在蛊惑着年轻女人,他的理论会让你不快,会使你感到危机,你会想去杀掉他的,我知道你曾经暗杀过太多和你理论相左的人,我不能再让你那样做了。   她一时激动起来,但很快就又平静下去了,继续心平气和的说道,生活需要多种多样蛊惑人的理论,而不仅仅是你坚持的那一套。知道吗?新鲜感!没错,就是新鲜感,新鲜感是施展蛊惑时最有效的迷幻剂,如今的姑娘们都中意这玩意儿,先生,你是不会懂的。   可爱的小姐,既然你已经慷慨的告诉了我关于你们少女俱乐部的一个秘密,你知道的,我会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所以我也将把我的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告诉你。   如此再好不过,我真的有些期待呢。   我是一个左撇子。   啊,你可以用左手写字?那可是很难的。   不,我不能用左手写字,如你所说,那太难了。   可你说你是左撇子呀。   但我不是用左手写字,而是,用它手淫。   难道你是在歧视女人们的子宫么?非得用力量薄弱的那只手。   她又一次激动起来,甚至有了点愤怒。我不愿让这可爱的小姐生气,赶紧转换话题,跳开这个有关女性主义的讨论。   秘密你已经知道了,请不必深究,只是习惯而已,并不一种如你所想的对于女性的歧视。对了,时间,是不是快到了。   是啊,时间快来不及了,她说,再次抬腕看表。   那你要怎么过去,路远吗?走路,还是开那辆总也停不住的故障汽车。   当然是开车,走路太老套,又太安全了,安全得让人发困,有一次我走路的时候甚至睡着了,你知道我发现这一点时我是多么伤心吗?我可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啊,怎么能让如此单调的生活给毁了。   车在哪?还在那个长斜坡的尽头吗?   应该还在那里吧,它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去的。   是的,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去的。 [...]

  • 李宬 在博客日志 杂(2011) 中发表了一条评论   2 月, 3 星期 之前 · 查看

    @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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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宬 在博客日志 食物(杨·史云梅耶) 中发表了一条评论   2 月, 3 星期 之前 · 查看

    @Jana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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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宬 在博客日志 远方的问候 中发表了一条评论   2 月, 3 星期 之前 · 查看

    @Lilly
    Thinks for reading!

  • 李宬 在博客日志 杂(2011) 中发表了一条评论   2 月, 3 星期 之前 · 查看

    @Kay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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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宬 撰写了一篇新博客日志:一个不甚晴朗的午后的自语   2 月, 3 星期 之前 · 查看

      《关于一种叙述方式的尝试及一个没有话语权阅读者的粗浅生活认识》   下午。什么?又是下午,为什么不以清晨或是傍晚开头呢?我问自己。可能,对于我来说,想说话的冲动多数萌发于午后。不一定是要和什么人聊天,只是想自言自语一番。   下午,太阳刚刚露一露头,就又躲回到云朵后面去了,吝啬又羞怯。但转瞬又逝的散碎阳光给还是给我一丝温暖和一点莫名的希望。   一个朋友说,生活要欣欣向荣才好。那好,我也试着去如此生活,所以我得抓住每一个稍纵即逝的欣欣向荣的线索。事实上,这并不容易。   我在读一本506页的小说,我以为这会是一个老男人回忆青春的温情故事,其实却是一段伤痕累累,不堪回首的过往。故事里的人物可以是不真实的,他们仅仅是那个年代中众人的化身,是一个人,也是一群人,他们负责勾画出那段历史,生活的历史,爱情的历史,布满伤痕的历史。围绕着一个任我们胡乱猜测去起因的自杀事件开始,引出一些人物,医生,画家,女导演,诗人,还有一个叙述者,他们生活在同一个生活轨迹上,一个由时间和空间构成的生活轨迹上,他们既是重合有是分裂的,他们变换着不同的身份相遇,分离,又再次相遇,一起构成了这条贯穿着那段社会历史的生活轨迹,一起经历了那个令人挣扎,无奈,悲伤,又疯狂的年代,考验并压榨着彼此的灵魂,还有爱情。   我还没有看完这本书,已把它合起放在桌上。不知什么时候起,屋里又不见了阳光,于是我又一次埋怨起窗外遮空的阴云。你觉得自己是无辜的吗?可我也是我无辜的。我在心里对它说。   爵士乐还在电脑中响着。和那个关于叙述时间起点的问题一样,我出现了另一个疑问,为什么是爵士乐呢?而不再是摇滚乐了呢?我想,除了在一些久远的故事里,摇滚乐这个词会越来越少的出现了。   曾经给我力量的滚雷一般的鼓声如今却被我认定是砸碎我柔情的凶手。融合在摇滚乐中的愤怒,反抗,叛逆,这关于青春的种种,依旧是清晰可见的,无可否认的记忆标签,但它们正逐步转化成另一种我所期望的,日趋沉静内敛的意识形态,一种力量和反抗不再需要聚集和呐喊,愤怒和痛苦不再以伤害异己为表达的意识形态。保持客观的交流态度,自省,并时时拷问自己的内心的恶。   那么爵士乐就代表着沉默和内敛么?我想说的并非如此,我指的是关于另一种叙述方式的探究,从习惯而熟悉的固化我们思想的陈旧叙述方式中走出去,去勇敢的尝试另一种新的叙述方式,之前我们未曾接触过的一种全新的叙述方式。比如,在音乐方面,流行音乐和摇滚乐对于我来说是熟悉的,那么我就可以尝试去更多的接触流行音乐和摇滚乐以外的音乐类型,它可以是爵士乐,可以是古典音乐,也可以是microsound/post techno/experimental ambient抽象实验电子乐。总之,是要摒弃保守的经验及僵硬的审美习惯,到新鲜的领域去探寻,看一看是否能够收获一些惊喜。   这种想法并不是空穴来风,因为我曾因为一些误打误撞的外围接触收获过一些惊喜。比如新浪潮电影,比如说新实验小说。在钟情于它们之前,它们对于我来说也曾是一个陌生的,没有太多信心和勇气去接触的类型。必须得承认,接触初期是艰难而痛苦的,在一个新的语境,结构,及叙述方式面前,固化的经验会经常出来作祟,把还未能理解的认定为错误的。但那种内涵,意义更为深远的叙述方式彻底的打动了你之后,你就会发现是一个长久的温暖和快乐,你会觉得那是一部看无数遍都不厌其烦的电影,那是一本读无数遍都兴趣盎然的书,那是一张你愿意让它伴随你旅程的唱片,从前热衷过的种种快餐式的粗浅作品,此时真的不值得一提,仅仅是一种记忆的标签而已,它们的作用仅仅是证明着某一刻你的存在,仅仅是一个生活的证据。   那些具有实验探索精神的导演,写作者,音乐家或许现在依然被忽视,没有在大众中得到应有的认可和地位,作品也没有得到客观的评价,但他们依然是值得尊敬的,他们的每一部作品都是一个贵重礼物,一部分人幸运的人已经意外的收到了它们,并为此心存感激。邪教抑或传销式的粉丝现象注定和他们无缘,大众的审美趣味始终是不值得相信和推崇的。   聚集,有的时候,也许仅仅是因为恐惧。独立的思想和自由的人格,在那些想通过数量去堆积出一个真理,或是造神的人们的价值观里,它们并不重要。   让我们再回到这个下午,此时,我所期盼的阳光依然没有回来,也许她真的不打算回来了,任人们在阴云下苦闷。   音乐依然在继续David Liebman的《Drum Ode》,吉他,Tabla,打击乐阶段性的穿插,又被萨克斯风融合在一起。   想起了另一个下午,阳光充足,没有音乐,但我同样也在读一本书。那应该是初中某个暑假的下午,我还清楚的记得那本书的名字《苏菲的世界》挪威作家乔斯坦·贾德撰写的一本哲学入门读物,我记得当时看得头疼,没办法一口气读完,不仅仅是因为盗版书的错别字。柏拉图,苏格拉底,笛卡尔,歌德,史代芬,马尔萨斯。。。。。。仅仅是这些名字就把我挡在了一道高墙外,更不用说晦涩的哲学理论。尽管阅读艰难,我还是读完了那本贯穿着欧洲历史与文化的思想史,可能是由于作者具有魔幻色彩的叙述方式正是我所能接受的,并为之吸引,不忍中途放弃。   “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不能说自那次粗浅的阅读之后,我理解了那本书所构建起的哲学体系,但至少从读过那本书之后,我已开始思考书中所提到的这两个问题,并且开始怀疑这个原本在印象里简单又循规蹈矩的世界,并为自己的无知而恐惧羞愧。   “尽管我们都想过哲学性的问题,却并不一定每个人都会成为哲学家。由于种种理由,大多数人都忙于日常生活的琐事,因此他们对于这世界的好奇心都受到压抑。(就像那些微生虫一般,爬进兔子的毛皮深处,在那儿怡然自得地待上一辈予,从此不再出来。)对于孩子们而言,世上的种种都是新鲜而令人惊奇的。对于大人们则不然。大多数成人都把这世界当成一种理所当然的存在。”-摘自《苏菲的世界》第一章   在那个初中的暑假,我还看了另一本有趣的书,一本同样对我产生过巨大影响的书,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虽然我在书店买到是封面最为难看的一个译本(封面上的女人居然是女演员米拉乔沃维奇,我看过她主演过《第五元素》《生化危机》和《圣女贞德》,封面上的男人是电影《美国派》中那个运动员,但想不起他的名字了。我到现在依然困惑着,什么会选两个演员的照片作为这本书的封面)。这个版本是施咸荣翻译的,个人感觉翻译的不是很好,虽然如此,我还是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为它包了牛皮纸的书皮,在那个暑假里,我已不记得自己把它读了多少遍,总之我现在依然能记得那本书中的每一个细节,有关霍尔顿·考尔德低俗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关于他的鸭舌帽,打字机,棒球手套上的诗,他看的夜场电影,还有他为之担忧的公园里的鸭子。。。。。。前几天读了对塞林格,海明威,福克纳,斯坦贝克,阿莫斯.奥兹等作家产生过重要影响的舍伍德.安德森的《小城畸人》,果然是极好的短篇小说。但我此次从图书馆借到的是刘士聪的译本,推荐吴岩的译本,和台版吴明实的译本。   还是一个下午,依然阳光充足,但我却无法感受到惬意和舒适,因为那时的我已经不再是一个学生,而是一个跟车送货的装卸工,一个不需要太多思考的职业,这个职业跟我读书时的期望相差甚远,但为了得到这个工作我还是费了一番不小的周折。工作繁重,却有还算不错的收入,如果我生活得节省一些,我甚至能每个月有多余的钱给未婚妻买一束花,和一件应季的新衣服。   受了潮经过反复搬运而有些走形的长方体纸箱内装着将要出售的机器。午休的时候,那些纸箱就是我的椅子,桌子,还有床。我和我的工友坐在上面抽烟休息,躺在上面枕着揉成一团的工作服睡午觉。和我一组的工友是个刚刚结婚的漂亮姑娘,坚强而隐忍,和我一样喜欢抽味道浓烈的香烟,老巴夺,白灵芝,红金龙。她从不在人前抱怨他的丈夫,或是像个怨妇一般抱怨生活,她真是个好女人。装卸工并不是一个体面的工作,作为工友和朋友,但她还是以我为骄傲,因为她说我总能修好漏雨的帐篷,总能在流动的工作区域找到可以上厕所的地方,也能在午休的时候跟其他工作组的同事打台球赢回几盒香烟。她说,这些在别人眼里微不足道的点滴,可对于她来说,都是些旁人无法体会的快乐。她也认为我是一个还不错的男人,因为我也从不在人前抱怨我的未婚妻。   午休,除了抽烟打台球,我也会看一会书,只不过,看的是存在手机里的电子书。记得当时我用的是一个老款的索尼爱立信手机,记忆棒内存只有16M,而且只支持JAR格式的文件,所以手机里只存了很少的几本书。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尼科洛·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列夫·托尔斯泰的《艺术论》。那时我还没有电脑,更新手机里的数据不太方便,只能反反复复的看这几本书。   《老人与海》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但我在这个篇幅不大的故事中读到了关于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的利落逼真的描写,比起那些故意卖弄的寓意的故事,海明威的陈述是朴素的,却震撼人心。   欧洲进文艺复兴时期,作为“资产阶级政治学奠基人”,这位备受訾议的尼科洛·马基雅维里无疑正是这个伟大时代的巨人之一。马基雅维的《君主论》从问世开始,一直以来毁多于誉。但如果理性客观的阅读,书中的许多观点依然是值得肯定和认同的,马克思曾经肯定马基雅维里及其后一些近代思想家在国家观上摆脱神学的束缚,称他们“已经用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了,他们都是从理性和经验中而不是从神学中引出国家的自然规律,并且使政治研究独立于道德。这无疑是一种治学研究的进步。   列夫·托尔斯泰的《艺术论》,引用磅礴,论述关于艺术问题的各个层面,核心的问题始终是,什么是艺术。列夫·托尔斯泰以一种犀利的批判的笔触,批判着经典,阐述着他独特的艺术观。   我的那部手机虽然没办法为我存储太多的电子书,但手机上的摄像头倒还算清楚,当时有它拍了不少自己觉得有趣的照片,小区里的双胞胎,郊区的菜市场,城市的夜晚,几朵云,一场雨,还有些路边不被路人重视的花花草草。那时的我虽然做着不体面的工作,却表现出一种令人可疑的乐观,在卑微忙碌中,也在寻找着生活中的希望和乐趣,哪怕那些希望和快乐微弱地可怜。   作家残雪在《黑暗灵魂的舞蹈》中写到“我不知道自己明天,下一刻会写出什么东西来,我也不知道促使我十年如一日地,源源不断地产生作品的灵感究竟同什么最有关,但我却明白无误地知道一件事:无论在什么样的困难情况下都要保持精神生活质量。”   回到《苏菲的世界》书中的那个问题“我是谁?”我想,如果没有保证自己的精神质量这个前提,“我是谁?”的这个问题是不易于回答出来的,至少对于我来说是这样的。   任何带有说教痕迹的讲述都是令人生厌的,哪怕那说教仅仅是针对自我的。   自言自语,整理出一些一闪而过的意识碎片,仅仅是为了能够让自己接近一点真实,关于内心的真实,和生活的真实,其实这并不容易,我们只能反复的尝试,并思考,反复的论证那些你所认为的真实,可能最终你会发现生活中每一件事情都显得悲伤而严肃的,这会令你困惑,苦恼,但这恰恰却又是你正在经历的,之前的你只是没有看清,或是不愿面对而已。   苏格拉底说:“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一无所知。”   又是一个下午,还有一个女孩,我和她坐在一个咖啡馆里,空气中飘着的轻声爵士乐已悄无声息的融入到这个夏日的午后中,两个步履蹒跚法国孩子正在我们的不远处玩耍,她穿着一件淡黄色的T恤,戴着一只表带有些过长的腕表坐在我对面专注的玩着一盒积木。过一会,我要陪她去修理她的手表,还要去商场里挑一团毛线,她说,她会织好一条围巾,在冬天时送给我。“冬天还远着呢。”我说。“我织得很慢的。”她笑。“如果你惹我生气,我也可能中途就不织了。”她的眼中闪过一丝惹人怜爱的狡黠。这是去年夏天的事情了。   和景微交往的那段时间,一直没给她我的博客链接,因为我始终没有感受到她想要交流的诚意,也因为我认为和她没有太多生活交集作为沟通的基础,虽然我们后构建出一些生活的交集,但也并不牢固,自己真正喜欢和因迁就他人而勉强喜欢完全是两码事,想到景微在家咬着一口玉牙听左小祖咒怪腔怪调的歌,我有时也是于心不忍。   后来我发现自己似乎是在某些方面误解了她,忽视了她为自身改变而付出的努力。在我们分手很久之后,我还经常收到她的短信,都是她自己尝试写的旧体诗。她也会在通过通讯软件把她用小数码街拍的照片发给我看。在看着她洋溢着少女情愫的字句和以一个女孩纯真视角记录下来的生活影像的时候,我也时常会被她打动。   依然是在一个下午,冬天,那一年刘冰大二,那一年,我没有在上大学,也没有工作。我和她正站在县城中心广场附近新开的一家漫画店里聊天,她陪我来还漫画书,之前我们刚刚在她学校的食堂里吃过午饭,刘冰总是对我很好,每次去她学校吃饭,她都带我去菜价最贵的那层情侣餐厅。   那个时候,我和她仿佛都不怕冷,整个下午都在郊区附近的雪地里散步,我们依偎着前行,交替的用双手焐着被寒风侵袭的耳朵,原野里覆盖着厚厚的一层被风削得十分平整的白雪,还没有什么淘气的孩子在上面留下过杂乱的脚印,银白的雪地反射着的午后阳光,炫目得让人睁不开眼,如果你走向原野的深处,你将会遇见真正的雪盲,天空会隐褪去自身的蓝色和雪地在你面前混合在一片炫目的白光中,那是一种比奇异梦境更为迷人的伴随着危险的迷失。   刘冰说她染了头发,站在我面前让我仔细看,阳光下,我努力的观察,终于发现了隐匿在她黑发中那种不易被觉察出的淡红色。   “你去我给偷一支冰激凌吧。我想要,那个,美登高,你看见了吗?就在那里,第二排第三个纸箱里。”我们路过一家小卖部,小卖部的门口摆放着许多纸箱,里面堆放着各种口味的有着好看包装的冰激凌。刘冰正把手指向其中的一个纸箱。“你害怕吗?”看我还在犹豫着,她笑着问我。“不,我只是在想,我要吃哪一种。”   刘冰上大学之后,开始注意打扮自己,更漂亮,也更文静了,却不愿意再像小时候那样和我一起街上肆无忌惮的唱歌了。高中之后,我就很少听见她唱歌了。百无聊赖的时候我会去她学校的舞蹈教室看她和她的同学们练习舞蹈,如果她们将来有一天真的成为一名教师,她们还要把这些舞蹈教给那些年幼的小女孩们。   供她们练习的那间舞蹈教室,周末就变成一个简易的电影院,搬来一些椅子,遮起窗帘,用一台电脑和一部小型投影机在教室的白墙上放映电影,5元钱一个人,可以连看两部电影,有一个老师坐在教室门口收钱,给你一张手写的门票。   每个周末刘冰都打电话叫我过去看电影,她跟那个老师的关系不错,我们两个人进去也只收五块钱。记得当时放的大多是香港电影,喜剧片和警匪片,上座率不高的时候也放过几部情色电影来吸引人。记得看过一部《盲女72小时》,片中的黄秋生很变态,很猥琐,叶玉卿的胸很好看。还有一部是《色情男女》,完全被电影名字给骗了,根本不是色情片。但依然是个很好看的电影,里面有我喜欢的很多演员,张国荣,莫文蔚,舒淇,刘青云,黄秋生。舒淇凭借这个电影获得了1997年香港电影金像奖的最佳新人演员奖和1997年香港电影金紫荆奖的最佳女配角。   在我的学生时代及打工生涯,有许多女孩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和我为伴,我吃过她们做的饭,也睡过她们的床,我喜爱她们中的某些人,她们中的某些人也可能喜欢过我,对于后一种说法,我至今还无法肯定,仅仅是一种根据表象和肤浅经验的推测。一些姑娘缺乏主见,患得患失(这也常是我的一个诟病),藏着自己的寂寞,时时刻刻的在人前表现着她们的欢乐,另一姑娘则沉静如水,不苟言笑,甚至看起来有些冷漠,让人望而却步,从不在脸上显露内心的波澜,心中却始终坚持着既简单又从不动摇的信念。刘冰无疑是后一种人。我并不知道她的生活信念是从何而来,只知道她对自己的所持的信念极为的肯定,从不迷惑,我十分欣赏她这一点。我已记不清楚,在学生时代刘冰为我擦过多少次玻璃眼镜,为我整理过多少次蓝色校服的衣领了,那时的我太张狂,也太邋遢,她就像一个真正的姐姐一样照顾着我。她也从不喜欢我和别人打架,但看到脸上带着瘀伤,双手血迹斑斑的我失落的靠在操场某一个角落发呆的时候,却不嫌弃我,帮我买白纱布和过氧化氢消毒水,像个冷酷的护士一样用镊子挑出扎在我手背上和指关节里的碎玻璃,再把过氧化氢倒在伤口上,这时伤口处会涌起一片白色的小气泡,疼得我的脸都扭曲了。她有些医学常识,说一定得把扎进皮肤里面的异物挑干净,不然钙化在里面就麻烦了。我初中时的女同学们喜欢把自动铅笔芯埋在白色的绘图橡皮里,然后再慢慢的把那截铅笔芯用小刀挖出来,她们把这个游戏叫“做手术”,也不知道是谁发明了这个游戏。刘冰也常玩“做手术”的游戏,我曾问刘冰,用小刀挖橡皮和用镊子挖我的手,感觉有什么不同,刘冰说后者更有成就感。一些女同学也想在我受伤的时候来挖我的手,或是我身体上的某个同样扎进了锐物的部位,但我只让刘冰给我“做手术”,因为我和刘冰关系最好。   我来到一个女孩的家门口,当然也是在一个下午,一个暑假的下午,她在我的眼中如天使一般可爱,是我的初恋,可她已经疏远了我很长时间,而我无论如何都想要挽回和她之间的感情。   我鼓足勇气敲了敲门,回忆起来,我真是糊涂得很,甚至不能确定她是不是真的住在这一层。   门裂开了一条缝,她美丽的脸又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了,但这张美丽的脸上闪过的却是一丝令我心寒的惊诧,然后过度成了一种阴沉沉的冷漠,她甚至不愿意再看我,目光低垂着与我沉默着对峙。无言的沉默中,我的心情又一次跌进谷底。   我来得太匆忙,一路猛蹬自行车,又一路爬楼,现在已是满脸热汗,呼吸还是急促的,我那天穿了一条白色的难看牛仔裤,上身套着一件傻大的T恤,所有的一切都糟透了。我不记得我们那天都说过些什么,只记得我的耳朵火烧火燎一般的热。   她有一个和她一样漂亮的姐姐,经营服装生意,我会把我穿旧的校服洗干净后放到她的店里托她给卖掉,卖给周边屯子里赶来县城买东西的乡下人。我崇拜她的姐姐,因为我曾和她一起潜入她姐姐的卧室,偷看过她姐姐的一本日记。厚厚的黑色日记本里写满了密密麻麻的钢笔字,日记内容都是些生活的琐事,但写得细腻而优美,很多生活的观点也都是一语中的,我觉得一个饱经沧桑的人才会写出那样的句子,所以我崇拜她的姐姐。而她的姐姐不知道我崇拜她,也不知道我偷看过她的日记。   关于下午,不仅仅是书,音乐,女孩,还有一些其它的事物在我记忆中留下过痕迹。   一杯速溶咖啡,这只透明的杯子早上还是用来泡绿茶的。那是我所喜爱的杯子,杯身上印着一首我喜欢的古诗,这也正是我会买下这只杯子的原因。有一种幸福感是关于杯子的,比如说,一家唱片店,一家书店,朋友的家里或是朋友的公司里,始终都摆放着一只专为你准备的杯子,一只杯身上用黑色记号笔写着Silence的杯子。   一本写满虚情假意的杂志。   播放着广告,还有流行歌曲的收音机。   站在电话线上的麻雀的叫声(这些麻雀每天站在我家的电话线上荡秋千,我很为我家那根细细的电话线担心,但我又拿它们没有什么办法),院子里老狗愤怒的叫声(是不是她的松狮犬情人又从我家院门前经过了?那条松狮简直太不识趣,既然分手了,就该换条路线回家,总不能老是这样为了走近路而惹我家的老狗不高兴。老狗为我家忠心护院多年,是个老处女,现在又得了白内障,总也找不到个合适的伴侣,之前在一个风雨飘摇的傍晚,领回家过一只比她个头小很多的松狮犬,想必是在前院的仓房里胡搞过几夜,我很为她高兴,但没过多久那条松狮就变了心,不来我家玩了,却总从我家门前经过。如果听见我家老狗咬得异常凶狠,吠声中溢满愤恨,必定是又闻到了那只负心公狗的味道。我也总想着要为我家老母狗讨个公道,捉住那负心狗炖肉吃,可那松狮却机灵的很,总也不中我布下的圈套)。 [...]

  • 李宬 在博客日志 22 中发表了一条评论   2 月, 3 星期 之前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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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宬 在博客日志 一个孤陋寡闻的人的消失计划 中发表了一条评论   2 月, 3 星期 之前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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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宬 在博客日志 自选集之-一切都似乎是匪夷所思的 中发表了一条评论   2 月, 3 星期 之前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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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宬 在博客日志 夏天 中发表了一条评论   2 月, 3 星期 之前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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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宬 在博客日志 杂(2011)豆瓣审核未通过,疲于修改,先放到这吧 中发表了一条评论   2 月, 3 星期 之前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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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宬 在博客日志 短篇005号 — C小朋友 中发表了一条评论   2 月, 3 星期 之前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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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宬 撰写了一篇新博客日志:一个名字的由来   3 月 之前 · 查看

    缩略图     下午,接到小洁发来的英文剧本,在谷歌上翻译了一下,对照着阅读。我的英文很差,反复读了几遍,才大致了解故事的梗概。但随后在和小洁针对她剧本讨论的时候,我发现我还是曲解了她要表达的意思。所以之前我给她的一些建议在这个时候也就显得空泛无用了。     我曾有过和小洁相似的感触,当心中有了一个想法,想要去表达的时候,却迟迟不敢动笔,害怕动了笔,也就同时毁了它。否定自我的勇气是时时都需要的,否定自我的过程却是痛苦的,且无法回避。想必小洁此时正在修改或是在重写她的剧本,希望她可以顺利突围。     小洁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我看了她拍的照片,穿在小洁的脚上十分漂亮。但想到身高一米七几的她穿着七厘米的高跟鞋站在我身边,一定是会高过我半头了。禁不住感叹,好一个高个的姑娘。去年五月份在火车上与她相遇的时候,我只顾着和她聊天,却完全没有注意到她的身高。后来,我错过了和她在北京的相聚,回哈尔滨后依然没能见上面,我还打算带她去学府路的露天烧烤大排档一起喝酒来着。之后她去了美国读书,我的行程也是摇摆不定,不知什么时候再能见到她,时常挂念。     和小洁聊天总是很愉快的,听她讲她的课程和一些关于自己或是闺蜜的恋爱故事,饱含着少女情怀。     我传了刘索拉的《口红集》,张辛欣的《我的好莱坞大学》《在同一地平线上》给小洁,我觉得这几本书中的女性主义观点应该对她会有些帮助。    “她好漂亮。”小洁感叹。    “而且据说,她的丈夫是一个称得上绅士的男人。”我说。陈丹青在他的《荒废集》中写到过刘索拉的丈夫,印裔香港人,总叼个烟斗,一个真正的绅士。     我看过一个刘索拉的音乐课视频,魅力十足的一个女人。而且在她的书中,她的女性主义观点也十分独到。     “强调女性的平等,必须面对女性的弱点,有能力自嘲。作为一个女人,我看一块石头都能看出女人味来。。。。。。”刘索拉在答《艺术评论》专问中这样写到。     我似乎还困在一个阴影中,虽然保持对“女人味”嗅觉,却无法确定自己感情目标,或是归属,想不明白,也无瑕去想。等待,是的,等待,又是我的一个心存侥幸的老把戏。     李新奇。李新奇?     在某一个余梦未了,睡眼惺忪的早上,打开邮箱,接到一封署名为“程九”的Email,她在信中称呼我为“李新奇”,之后的信中也一贯如此。对于“李新奇”这个名字,我倒还不十分反对。     春节期间,程九说她那里天气冷得要命,寒风都快把她吹碎了,稿子写得也不顺利,没有一点灵感,我说那就去听音乐,看电影吧,她说她正是如此消磨着时间呢。电影和音乐可能不是济世良药,但在某些无所适从的苦闷时候却始终是一片阿司匹林。我们一次次的吞下它,然后等待它的药效去疏解寂寞和疼痛。     程九说她不想去写那些曾经令自己不痛快的事了,重温那些痛苦很可笑,况且把自己的不甘心,黑暗,以及埋怨的丑态与痛苦施加给别人,简直是不道德的一件事。她将写一些欣欣向荣的故事,我也将能够通过她的故事分享些她的快乐,我在期待着。     我不合时宜的向程九提起了“爱情”这个词,程九笑,我心虚,也忍不住笑。     “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在消除资本主义生产及其产生的财产关系之前,是不存在纯粹的爱情的。”我对她这样说。     她说什么爱情不爱情的,即使心里曾经惦记过公主王子的梦,但现在成为女强人才是她的目标。我想,一个女强人回忆起她曾惦记过的公主王子梦的时候,应是一件欣欣向荣的幸福事吧。     小洁叫我怪叔叔,程九称我李新奇,还记得曾有一个喜欢穿豹纹衣服,卖电玩游戏机的女孩为我起名“一剑飘血”(十分武侠的名字),我也没有问她,是“一剑飘血”还是“一剑飘雪”,估计问了也是白问,她不但喜欢穿豹纹衣服,更乐于装神秘。     去年有一段时间我经常去她的电玩店里玩Wii,握着感应杆,对着宽大的液晶显示器练习拳击,和屏幕中的模拟对手打得起劲的时候,我的身体总会不自觉的向前冲。那女孩像一个裁判一样不时的出现在我和屏幕中间,把我向后推,实际上,她并不喜欢裁判这种劳神费力的活,她只是怕我靠得太近,失手砸坏她家的三星液晶显示器。我每次去她店里玩,或是路过的时候,她都喊我“一剑飘血”,还会曲起双手的无名指和小指,把手比作剑状,在我身上比划,戳戳点点,却始终不告诉我这名字的由来。或许,她很喜欢武侠小说,我这样猜想。     高中时代,我给自己取过一个英文名字(当时学校里很流行取英文名字)silence。这名字源于杨乃文那盘名为《silence》的磁带,那时我正钟情于杨乃文的风格多变但又无比骄傲的歌声。那时,陈雨给自己起的英文名字是rene,之后我和她一直以这两个英文名字署名,在chinaren的个人主页上,彼此留言,赠诗,打情骂俏。     情人节(St.Valentine’s Day),在2月14日,据说众鸟于是日择偶。     每逢情人节的时候,我都会念起陈雨,想起2004年2月14日那个寒冷的冬日下午,我和她在县城的街上没有目的的闲逛,可不知道什么原因,街上也没有多出沉闷房间所缺少的喜悦气氛,我在想,情侣们都去了哪里,让街道如此冷清,是因为天太了吗?之后,我们去了一家音像店,买了张涅槃乐队的CD,是的,天确实太冷了,我们又没有地方可以去,最后进了一家光线昏暗,吵闹脏乱的网吧,我和她并排的坐在电脑前,沉闷的聊天。我很想听刚买的张CD,但网吧的电脑上却没有光驱。我在网页上搜索到二手玫瑰的《允许我国的部分艺术家先富起来》,我们各自的电脑里播着这同一首歌,听歌,其它的什么都不做。我以为那天陈雨是会哭的,但是她没有,陈雨的眼中充满憔悴,但却寻不见一丝软弱的痕迹,这更让人看着心疼。     那个情人节的晚上陈雨邀我去她的外婆家吃晚饭,我们在去她外婆家的路上买了些水果和零食,又租了几张VCD电影碟片,我记得有一张是周星驰的《功夫》,一张是王晶/麦子善的《黑白森林》,我本想租王家卫的《重庆森林》,可碟店老板说他那没有什么《重庆森林》,只有《黑白森林》,也是警匪片。我说我要找到《重庆森林》不是警匪片。那是什么片?他问我。我说是剧情片。他说那他一定没有,他店里都是警匪片。我在那张盗版VCD的破烂纸壳封面上见演员表里有黄秋生和吴镇宇,就没再固执,把它租了下来。警匪片就警匪片吧,我和陈雨都已经习惯了生活中的此类不如意。     那段时间我和陈雨都特别绝望,我们常常呆在一起,看VCD,煮挂面吃,散步,听音乐,听古典音乐也听摇滚乐,各自看书写字,只牵手,不亲吻也不做爱。     “帕格尼尼在谋杀我。”她时常这样对我说。“他的音乐令人发狂。”     那段时间陈雨听得最多的是帕格尼尼24首随想曲,而我则更钟情于柴可夫斯基交响曲悲伧和1812年序曲,悲伧中充满了人生的恐怖、绝望、失败、灭亡,种种的悲观情绪,正是我和陈雨当时情绪的写照。柴科夫斯基于1880年创作的管弦乐作品《降E大调序曲“1812”,作品第49号》是为了纪念1812年库图佐夫带领俄国人民击退拿破仑大军的入侵,赢得俄法战争的胜利。“陈雨,你听,听到曲中的炮火声了吗?据说柴可夫斯基在一些户外演出时会起用真正的大炮,战争中用来杀人的大炮。”说到此处,我的眼中想必已满是兴奋。     我和陈雨在一起,既不嘲笑也不安慰对方,所以我们的绝望没有减少,也没有增加,依旧停在那个危险的边缘上,我和她像是站在同一个悬崖的边缘上的两个固执的人,既不打算转身退却,也没有勇气向前迈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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